怀孕妇女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吗?

    1.怀孕满28周之前需要提供其完整产前检查结果(必须由投保当地医疗卫生行政机构认可的医疗机构做出,且产前检查项目按投保当地标准执行);无法提供完整产检报告的,怀孕不满12周且未建立孕期检查手册的可填写《妊娠问卷》供核保审核,其他情况则暂不能投保;

   2.怀孕满28周至产后1个月期间内不接受投保单纯防癌险之外的其他风险型(含低风险型)险种;

   3.怀孕妇女自怀孕至产后1个月期间内不予新保医疗费用类和津贴类险种。